应该知道后果的严重。”他略停一下又说,“事实上你无法封锁这个消息,因为我可以透过美国领事馆的电台,将这个电报发到上海。而你们,将毫无必要地担负起违反国际公约的责任。这是一件很不聪明的事。”
那个领班很有魄力,一听他的话不错,随即答说:“很好!我接受你的解释,电报照发。”
接着辛博森分访英美领事馆,报告黎元洪被劫持的情形,两国领事立即派遣副领事去探望。其时辛博森拍发电报的事,已报告到王承斌那里,立即加强了隔离的措施,原来洋人可以自由出入的特权,亦被取消。因此两国副领事,竟不得见黎元洪一面。
这一下引起了外交团的公愤,但却无法采取有效的授权行动。黎元洪困在专车上,越想越窝囊,一个想不开,取出随身携带的一管镀金小手枪,对准自己太阳穴,要扣扳机。
福开森大吃一惊,幸亏他眼明手快,跳起来将黎元洪肘弯一抬,子弹直蹿车顶,手枪也就被福开森夺下来了。
但这并不能使王承斌害怕,或者觉得黎元洪可怜而放松一步。相反地,他认为恶人的名声,反正已经出去了,若无结果,太不上算,所以逼印的态度反更坚决了。
到了晚上十点钟,他又上专车,开口第一句就是:“大总统既然觉得干不下去,又何必把持印信?”第二句话是对黎元洪的侍卫武官唐仲寅说的:“如果大总统不肯将印交出来,就只有委屈各位陪大总统一直住在专车上。”
于是黎元洪左右的亲信,密密商议,决定屈服,明告王承斌:“印信在北京,法国医院。”
“请大总统打电话回去,一交印信,我马上护送大总统回公馆。”
电话由唐仲寅打给伴护黎本危的机要秘书瞿瀛,答复是:“没有大总统的口谕,无法照办。”
迫不得已只好由黎元洪下车,在站长室要长途电话找黎本危,用湖北乡话讲了好久没有结果。因为黎本危不能想象有地方长官劫持元首这种危险的情况,犹自极力劝黎元洪坚持到底。
这时金永炎已用另一具电话接通了瞿瀛,他说:“大总统的处境,极其难堪,也极其危险。大总统已经自杀过一次了,二太太再不放手,只怕迟早会出事。”
瞿瀛听得这话,转告了黎本危,终于同意交印。但黎元洪却还不能恢复自由。原来交通总长吴毓麟等在直隶省长公署,预备收印复命,此时专车赶回北京,要从黎本危手里收到了东西,才能放人。
结果是站长室做了大总统的行馆,左右亲信,相对黯然。黎元洪却还不大服气,请辛博森到电报局补发了一个给“全国报馆”的通电:“前电到达。王省长率兵千余人,包围火车,勒迫交印;查明印在北京法国医院,逼交以后,尚不放行。黎元洪自准张揆辞职,所有命令皆被印铸局扣留未发,如有北京正式发布之命令,显系伪造,元洪不负责任。”
这个声明当然是必要的,但无补于已成的败局。到了第二天一大清早,王承斌接到北京电话,知道已取得印信,可是黎元洪犹须办一个手续,才能恢复自由的平民生活。
这道手续就是正式向国会、国务院、全国民众表明:“本人因故离京,已向国会辞职,依法由国务院摄行总统职权。”表明的方式是发通电,发通电要他亲笔签名。
事已如此,黎元洪懒得再争,很痛快签了名,可是一回到家,当然会有所表示。
黎元洪的修养到底不如徐世昌,提得起,放不下,不能视非分的尊荣如浮云过眼,加以左右亲信的怂恿,决定把握一个“缠”字诀,跟直系周旋到底。
这就少不得又要发通电了,说交印以后,复要求“发电辞职,交院执行”,照通行法例,“被强迫之意思表示,应为无效”。
当然,直系在高凌霨一手导演之下,亦有一番精彩表演,除了由王承斌通电说明,大总统离京,不交印玺,“陷全国于无政府地位”,而“节关在迩,军警索饷甚亟,前途异常危险”,作为迫不得已索印的理由。最出人意表的是,高凌蔚与直系三总长,海军李鼎新、交通吴毓麟、财政张英华,联名给了黎元洪一个电报,说“事前未蒙通谕,攀辕无及”,北京为政府所在地,“国不可一日无元首”,恳请“即夕旋都”。这个假惺惺的做作,大有指黎元洪“弃职潜逃”之意,惹得“泥菩萨动了土性”,复电表示,高凌蔚等人,辞职已经照准,并派李根源代理阁揆,所以“请稍息贤劳”,目的是否定此四人的阁员地位。
但是,直系手中握着同为黎元洪具名的两套文件,运用自如。最有利的,当然是六月十四日凌晨两三点钟,在天津新站签署的“本人因故离京,已向国会辞职,依法由国务院摄行总统职权”的那个电报。高凌霨经此“授权”,在国务院召集会议,除了澄清总统辞职问题以外,最重要的当然是端午节以前,如何发放军警欠饷。
这除了举债以外,别无筹款之道。贷借的对象自然是外国银行,但能跟外国银行借得动钱的交通系正当失势,且与直系敌对,就算交通系有人自告奋勇,直系亦不愿请教。曹汝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