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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7 / 116)

不耐久立,特为给了个椅垫,让他半跪半坐地答供。

“你说刘知县、陈竹山逼死爱仁堂的店东,是怎么回事?”翁曾桂问,“这陈竹山可就是陈湖?爱仁堂的店东到底叫什么名字?”

“是。爱仁堂的店东名叫钱坦。当初传唤时,钱坦的胞弟钱恺不知道遭了什么官司,因为陈湖常在县衙门走动,包揽诉讼,所以特为进城去托他。其时刘大老爷也知道,乃武所供并不实在,但有意要弄假成真,也托陈湖会同他的门丁沈彩泉,在门房里硬吓软骗,逼钱坦承认有卖砒情事。然后写了一张本案与钱坦无干的‘谕单’给他。是故,在浙江一审再审,始终未提钱坦到案对质。这一次,部里驳胡学使的复审,指出爱仁堂店东是紧要人证,亟应传案讯究。刘大老爷怕钱坦到堂说了实话,全案完全推翻,所以派陈竹山到仓前威胁钱坦,不准他说实话。钱坦良心不安,唯有一死了之。”杨乃武一口气讲到这里,犹复余勇可贾,提高了声音说,“堂上老爷明鉴,倘或钱坦果真他卖过砒霜给乃武,问心无愧,又有县官撑腰,尽可到堂,侃侃而谈,与乃武对质,何用自杀?”

听到最后,翁曾桂与刚毅都暗暗点头,怪不得说他是刀笔,这几句话驳诘得十分有力,看来钱坦的死因是非常清楚的了!

可是,“这些情形,你人在狱中,”翁曾桂问,“是怎么知道的呢?”

这一问,在杨乃武的意料之中。当然不能说实话——原来在由杭州起解时,詹善政便作了安排。买通了押解的差役,以及海轮上的“买办”,将案发以后,三年来的种种经过,一切传闻,用蝇头小楷写成始末,逐日传递一段,让杨乃武如厕时仔细阅读,读完随即销毁。此所以钱坦被逼自杀一事,他能知道得这么详细。

这时不能说破在海轮上如厕的内幕,可是也不难回答。“这都是平时狱中的传闻。”他说,“海行途中,也听好些旅客谈起,说来不假。”

刘锡彤指使陈湖,逼迫钱宝生作伪证的情节,大致是弄清楚了,但动机却犹不明。翁曾桂与刚毅都认为这一点亦须澄清,才能明了整个错误铸成的由来。

这一次是由刚毅发问,他的语气一向锋利得近乎鲁莽,开口便问:“杨乃武,你可是跟县官的大儿子有争风吃醋的情事?”

这一问很厉害,杨乃武心想,说了实话,多生枝节;不说实话,显得心虚,使问官误会他说的真话亦不实在,关系不浅,因而迟疑未答。

“说啊!”刚毅咄咄逼人地追问。

杨乃武一急之下,逼出一个计较,不全真也不全假,只说一半。“是有的!”他这样回答,“这也是乃武不自检点,以致跟刘大少爷结了怨。如今刘大少爷已经不幸遇难,我不能批评他什么。再说死无对证的事,老爷们也不能听我的片面之词。总之,刘大少爷结怨之事,与本案无关,求老爷不要再问了。”

这番话答得很得体,犯人既已声明与本案无关,刚毅自不便再问,“那么,”他问到刘锡彤,“如说县官是陷害你,总有个原因。你自己知道不知道?”

“乃武不敢凭空揣测。”

“好!那么我问你答。”刚毅问道,“可有索诈的情事?”

“至乃武入狱为止,并无其事。”

“以后呢?有没有问你家里要过钱?”

“乃武亦不知道。”

“莫非你家里的人,没有告诉过你?”

“乃武没有见过家人,只起解的时候,遥遥相望而已。”

这是假话,但无可驳诘。刚毅心想,既非索贿,自是报复,便又问道:“说你在余杭县很不安分,常常包揽诉讼,可有其事?”

“包揽诉讼的是陈湖。”

“莫非你就没有替人写过状子?”

“那是有的。”杨乃武说,“只限于替人写状子,从未走动衙门,说合官司。”

这就是了!只写状子,不走衙门,当然是跟刘锡彤硬碰硬地评理论法,这就无怪乎要结怨了。

“我再问你,”刚毅直截了当地说,“你得罪过县官没有?”

“有的,而且不止一次。”

“你倒说来听听。”

“一次,是县官浮收漕粮,乃武纠合同道,上书请命;一次是县官想将文庙的大松树砍下来卖给富人建屋,本县士绅大为不满,亦是委托乃武执笔写了公禀,上呈省里,方得制止。为这两件事,刘大老爷对乃武颇为不满。”

“你怎么知道他对你不满?”

“曾传乃武到县,当面申饬,警告乃武,不得惹是生非,否则要动公事给学官,革了乃武的秀才。”

由这番供证,可以了解到杨乃武亦不是个安分守己、谨饬自持的读书人,他的被祸是有由来的。但也因此之故,问官认为亦不能完全听信他的片面之言,还有许多细节,需要逐一研讯。

“你在狱中自己做了一份亲供,说葛品莲死的那一年八月二十四,有个催粮的差役何春芳,跟葛毕氏调笑,为葛品莲撞见,打了妻子一顿。这话,你是眼见,还是耳闻?”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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