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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章(98 / 109)

头,果然如余撰的看法,认为唯有将抱告“咨解回浙”复审。

于是,由吴凤藻主稿,拟了一道都察院与刑部会衔的奏折,经两衙门的堂官判了行,第二天一早递上。军机大臣承旨,面奉两宫皇太后核可,奏折发回原衙门。到了下午,王廷南就接到批回了。

批回上写明的处置,果然是“咨解回浙”。所谓“解”是解送抱告王廷南,照例要由刑部咨请兵部派员解送,等于原告成了犯人。照刑部的说法,此举虽不合理,却有必要,因为千里迢迢,夜长梦多,抱告可能为被告所害,亦可能为人所诱不回原地,更可能中途遭受意外,总之王廷南如果无法回到浙江,或回浙江而不到巡抚衙门报到,都察院与刑部对这奉旨的“咨解回浙”四字,即无交代。

这一来詹善政一路供应委员、解差,就得多花好些钱,多受许多不便。于是仍由陈丹托朱智设法,具了一个保结,保证王廷南必在一定限期内“回浙报到”,派委员、解差之事才得作罢。

临行之前,陈丹与詹善政有过一番长谈,谈到杨乃武的案子,也谈到他自己。落第的陈丹,一方面不死心,一方面羞见故乡亲朋,决定捐一个主事在京候补,以便下一科再参与会试。詹善政当然赞成,因为杨乃武在浙江复审,如果不能获得平反,少不得还要到京里打官司,仍旧要仰仗陈丹照应,才有申冤之望。

自詹善政回到杭州以后,就不断有信到京。第一封信即让陈丹诧异不止。浙江巡抚杨昌濬居然不顾煌煌则例的明文规定,仍派原问官刘锡彤复审。

这样,第二封信报告些什么,就可想而知了。据说,情形比初审还要坏,杭州府复审时,传沈体仁夫妇到案,在陈鲁严词逼问之下,沈媒婆竟供称葛品莲身死发觉异样之后,曾经盘问小白菜,盘出下毒的情事,方始报官相验。这一番指证,对杨乃武、小白菜更为不利。

第三封信是八月初到的。詹善政说,杭州府仍照余杭县所报定案,官司很糟糕。亲属会商,决定由他的姐姐到巡抚臬司两衙门上控,结果落得“归案讯办”四个字。看样子浙江臬司蒯贺荪、巡抚杨昌濬都不会再亲提讯问,将来照杭州府所报,咨转刑部。因而决定,要作第二次的京控,重托陈丹,预为布置。

到了九月里,由“杨詹氏”具名所遣的抱告,杨家的账房姚士法,由詹善政陪着到京,安置了行李,立即到仁钱会馆跟陈丹见着了面。

“真是暗无天日!”詹善政垂着泪说,“臬台衙门有话传出来,这场官司无论如何打不赢,就算错了,也要错到底。陈先生,你说,天底下到底还有没有王法?”

“你不要急!京里的说法不一样,这场官司无论如何要平反。就是你的话,天底下到底有没有王法?有王法就不容他们猖狂!浙江由县到省,固然上下相维,官官相护,可是,京城里能说话的人到底太多!你放心好了!他们打算错到底,我们就跟他们周旋到底!”

心力交瘁的詹善政,得此鼓励,信心复生。而陈丹这一次不仅热心,且亦真正动了义愤,好在他捐班主事,制签正分发在刑部候补,办事找人,格外方便。第二天便在前门外正阳楼请了一桌客,朱智、余撰、吴凤藻等一班在京里很有办法的同乡都到了。詹善政当筵下跪,泣求申冤。举座动容,无不觉得平反此案,应该协力,是件义不容辞的事。

“真没有想到,杨石泉敢如此目无王法!”朱智提出他的看法,“这一案,演变至今,已非杨某人个人死生祸福所系,而是我们浙江以后还有没有王法了?杨石泉所恃的奥援是左侯,左侯如今领兵西征,朝廷倚畀方隆。如果杨石泉以为朝廷会看左侯的面子,对他格外优容,那么以后生杀予夺,如取如携,我们浙江人哪里还有好日子过?所以这一案到现在非争不可,非争回来不可!倘或争不回,不但杨石泉可以为所欲为,朝廷的威信亦有绝大的关系。我在想,我们可以多方面进行,一面打官司,一面动折子参他。各位以为如何?”

“动折子参他,为时尚早,”比较持重的吴凤藻说,“动折子一参,反倒把本案的分量减轻了!我们浙江人固然把这件案子看得很重,别人不以为然,只知道我们是在借题发挥,想攻倒杨石泉。以我说,反正这一案只要争回来,杨石泉以下,由臬司到余杭县都逃不脱责任,所以眼前不妨只对事,不对人。让大家知道,浙江有此冤狱,倘或不能平反,则人人自危,不知道哪一天‘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这样,清议关注,当政者就不能不重视,事情比较容易有转机。”

这番见解,十分通达,连朱智亦放弃了自己的看法。话题便集中在如何就法言法,向哪个衙门去上控。

照邹观生的设计,打算仍旧向都察院投诉,余撰认为不甚合适。他的见解是,已向都察院上控,会同刑部奏准,发交原省复审,而结果仍然维持原判,就得再上层楼,向比都察院更高的衙门申诉,方合逐步上控的道理。

比都察院更高的衙门,说起来只有内阁与军机处,但并无直接统属关系,而且内阁与军机处,亦无承受军民呈诉的职掌。这样说来,唯有的一条路,就是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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