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用指尖轻挠着他的下巴和喉结,像和尚念经一样碎碎念:“江未眠,出去玩,江未眠,出去玩,出去玩出去玩……”
他前半生不是被困囿暗巷,就是被游戏束缚其中,以至于现在重获新生,就像脱了疆的野马,喜欢到处乱蹿,难掩孩子心性。
江未眠懒惯了,不愿动弹。他闻言打了个哈欠,单手枕在脑后,好整以暇地看向沈醉星:“怎么不在家里玩。”
沈醉星兴致勃勃:“玩什么?”
江未眠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没说话。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拨开沈醉星松垮的睡衣领,露出锁骨上未消的吻痕,在那片浅浅的痕迹上来回摩挲,引起一阵轻痒。
“吧唧”
沈醉星很是主动地亲了江未眠一下。他挤在男人怀里,舌尖轻舔了一下对方的唇瓣,像只小动物。并且相当精明的开始讨价还价:“你先陪我出去玩,晚上回来我再陪你玩。”
小骗子不上钩,江未眠难免觉得有些可惜:“你想去哪儿玩?”
沈醉星只是想出去,去哪儿不重要:“随便,你编辑不是催你交稿吗,你怎么还不去公司?”
江未眠听他提起编辑,眼皮子不由得跳了一下。事实证明人在困意翻涌下赶出来的稿子都是狗屁不通的,江未眠临死前交的稿子全部被打了回来。
江未眠:“你怎么知道他在催稿?”
沈醉星坐在江未眠身上,直起了上半身:“你电脑在响,我看见了。”
江未眠的嗜睡症已经被治好了,但还是记不住事,不过只是普通健忘,偶尔丢三落四,问题不大。沈醉星就像个跟屁虫,天天跟在他屁股后面,提醒他忘了什么,要做什么。
江未眠一点也不讨厌这种感觉,相反,居然还有些安心,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安全感?
真是稀奇,一个小骗子居然能给人安全感。
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江未眠也不好再偷懒睡觉了。他从沙发上起身,走到电脑前看了看编辑发来的消息,然后换上衣服准备出门。
沈醉星看见冰箱上贴着许多便签纸,都是江未眠以前记不住事的时候贴上去的。他有一张算一张,全部撕下来团成球,然后扔进了垃圾桶。
江未眠经过厨房,见状“喂”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