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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2 / 3)

,季母听得几乎要热泪盈眶,说:“老季,咱闺女说喜欢凌霁,小两口过得挺好。”

当时他们是给凌家提前写了信才带季荞去北城,更多自愿在叩抠君羊武二四旧零八一久尔凌家热情邀请他们过去,也没提凌跃进有对象的事儿,等到了北城他们才知道宋义兰非常喜欢季荞,想要季荞嫁给自己的二儿子。

宋义兰还说要是季荞跟凌霁成不了,就认她当干闺女,把她留在北城,给她找对象找工作。

季荞当时就嫌凌霁比她大八岁,可凌霁有别人没有的优势。

季荞是外地农业户口,按照北城的政策,就是嫁到北城也不能马上把户口调到北城,也不能农转非,工厂招工都不招农业户口,更别说是外地的,在军工厂最多干转不了正的临时工,也就是说就是嫁给凌跃进或别人,她的户口也不好解决,没有供应粮指标,只能买高价商品粮。

供应粮大米两毛一斤,商品粮就得六毛一斤。

季荞跟大多数农村人一样,都希望农转非。凌霁是他们学校的人才,他可以给媳妇调户口,季荞就答应了这门亲事。

夫妻俩知道闺女有想法有个性,很担心硬凑合的婚姻过不下去,这些日子一直担心闺女,收到这封信,他们的一切疑虑打消。

他说:“还是嫁给凌霁好,比嫁给跃进强多了,咱闺女喜欢他愿意跟他好好过日子就行。”

“等他们几个回来,把信跟照片给他们看看。”

“嗯,也告诉她大姑一声,她大姑肯定特别高兴。”

——

三个工友拿到她们的新手镯开心极了,原来他们黑不溜秋根本戴不出去的手镯重新焕发了生机,雪白锃亮,好看得很。

三人迫不及待地带上手镯,每个人都美滋滋的。

“这款式可真时髦,季荞,你的眼光可真好。”

“衬得手臂都白了呢。”

“跟季荞手上的镯子一模一样。”

“手镯会不会再变黑?”一名工友担忧地问。

季荞说:“你们仨的银子纯度都高,保持清洁干净,正常佩戴的话不会变黑,不过变黑的话拿过来我给你们清洗,咱们工友的话清洗不收钱。”

“季荞你可真爽快。”工友说,原先季荞给他们的印象是漂亮但不爱搭理人,但现在印象大变,觉得她随和好说话。

“不少人都等着我们的镯子呢,等我们回去一宣传肯定很多人到你这来打金。”

很快,季荞又上了军工厂新闻头条,之前他们怀疑她根本就拿不动锤子,质疑她只是误打误撞给贾瑞雪打的镯子好看,可现在,虽然作品不多,但大家都传说她打的镯子超级精美。

甚至,众工友的说法非常夸张。

“季荞长得那么漂亮,她有审美眼光,打的首饰也肯定好看。”

“季荞的眼光跟手艺都好,听说她学了很多年打金,她师父的手艺就特别厉害。”

他们的一致结论是,季荞人长得美,手艺好,打的首饰跟她人一样美。

大家都使劲搜罗家里的金银想去验证下季荞的手艺。

就这样,季荞接到了越来越多的订单。

——

这几个周日凌霁都在店里陪季荞,大多数时候他坐在门口的桌椅边写写画画。

他已经习惯了季荞的喷□□呲呲的声音,还有单调的敲敲打打的声音,在他听来都是美妙的音乐跟伴奏。

还有她埋头专注工作的样子很美,让他觉得她手里的金银都是有灵性的,它们在她手里重新焕发光彩,变成艺术品。

觉察到他在看她,季荞放下手中的刻刀,抬头,正好跟他四目相对。

“季荞,这活儿你还没干腻吗?”凌霁问。

季荞唇角扬起:“这是我的爱好,怎么会腻呢,你是总陪着我,腻了吗?要不你回家,我自己在这儿就行。”

凌霁忙说:“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

当初,他对突然闯进他生活中的女人确实不太适应,甚至有点烦,但这么多天,他一直看她工作,陪她工作,也没腻,反而从跟她的相处中,得到了一点点乐趣。

“我曾经担心你坚持不下去。”他说。

就是现在,他也无法预计她能不能一直干下去。

“我当然会坚持下去,我的目标是制作很复杂精美的艺术品,做出色的金银首饰设计师,以后我还要开店卖金银首饰,我不想单纯做个打金匠,就像那些打金的老大伯一样,一辈子敲敲打打做重复的枯燥的工作,那样我会变成打金老大娘。”季荞说。

她现在对凌霁有足够的信任,愿意跟他说自己的理想。

看凌霁专心听她说,她又说:“光做打金匠路是走不远的,甚至一旦社会发展,工厂可以生产各种款式好看的首饰,打金匠可能就不被时代需要。”

凌霁内心微动,凝神看她,她的神态从容,语气平静。

原来她有计划,有想法,有理想,对未来有规划,他不由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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