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是一派胡言,不知道天高地厚!”
战乱之际,英气俊朗的男人更招人喜欢,比如相豫的疏狂豁达,比如石都的剑眉星目,比如说席拓的冷峻锋利,再比如盛元洲的雍容风雅,楚王的不怒自威,都是深受这个时代追捧的男人们该有的相貌与气度。
与他们相比,是左骞的唇红齿白,赵修文的温文尔雅,韩行一的潇洒风流都少了几分战乱之际男儿该有的气吞山河的豪迈,不是这个时代的主流审美。
至于眉目如画自幼便被人夸女人似的好看的他,则更不是这个时代的审美,任谁见了都想说一句太过脂粉气,没有男儿的万丈豪情。
但那又如何?
相蕴和说他好看,他就是好看的,他比相豫席拓他们都好看,是独一档的昳丽清隽,无人能及。
他相貌如此,怎会是鬼魂们口中所说的不堪入目?是让人瞧都懒得瞧一眼的丑八怪?
“无论是才情,还是才貌,我与相蕴和都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商溯十分不满周围鬼魂们对他的评价,哪怕它们完全听不到他的声音,他也要再次强调,“我们两人青梅竹马,情意甚笃,容不得旁人来横插一脚。”
哼,什么俊俏小郎君,有他懂相蕴和吗?有他对相蕴和好吗?
不过是看相蕴和有了公主身份,才扑过来的事趋炎附势之辈罢了,能与他与相蕴和相识于微末的感情相比吗?
他第一次见相蕴和时,相蕴和还是一个被盛军追杀的反贼之女,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为了躲避追兵,脸上故意涂得黑漆漆,很难看出原本的模样,又常年东躲西藏,身上没有几两肉,小脸干巴巴的,越发衬得一双眼睛黑湛湛,像只吃了这顿没下顿的脏兮兮的小奶猫儿,怎么瞧怎么可怜兮兮。
看到这样的相蕴和,他难得动了恻隐之心,送金珠,送金瓜子,甚至连生母留给他的墨玉扳指也送了出去。
——他想让她过得好点,不要再颠沛流离。
往事涌上心头,商溯手指微动,指腹摩挲着拇指上的墨玉扳指。
这只扳指曾被相蕴和带在身上两年之久,因为太过贵重,所以她走到哪都带着,生怕被旁人偷了去。
两年之后,他们在方城相逢。
他遵循生母的遗命,将母亲葬在方城。
而她找到了自己的父亲,彼时在方城落脚,想要将这座贫瘠荒凉的蛮城建设成能够供养他们逐鹿中原的大后方。
这显然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尤其在盛军调集人马大举进攻他们的时候,摇摇欲坠的城池与完全没有训练过的新兵在面对盛军的大军压境几乎没有一战之力,于是他留了下来,助她一臂之力。
他与两年前一样,希望她能过好一点,再好一点。
不必担惊受怕,不会缺衣少食,不会与父母失散,更不会在战乱里颠沛流离。
那些他不曾拥有过的东西,他希望在她身上一一实现。
“你的扳指,还给你。”
她把墨玉扳指轻轻放在他手里,笑眼弯弯,声音温柔,“以后要戴好,不要再搞丢了。”
“知道了,啰嗦。”
他漫不经心点头。
拢起手指,收起掌心,曾经被她拿在身边两年多的墨玉扳指如今安静躺在他掌心,用一方帕子仔细包裹着,那方帕子并非云锦丝绸,更不是蜀绣云缎,而是再常见不过的一方棉帕子,上面绣着并不精致的小兰草,在水头极好的墨玉扳指下显得有些粗糙。
但尽管如此,他还是仔细把帕子收好。
那是相蕴和的帕子,上面还带着她的体温,以及她清洗帕子时的淡淡皂角香。
皂角的味道极淡极淡,几乎让人嗅不到,可只需要一丝一缕,便有安抚人心的力量,让他在未来的岁月里,只要看到那方帕子,便想起曾经的相蕴和,她的眉眼那么温暖那么坚定,让他心中的阴暗面无处遁形,在漫长的时光里,他努力靠着她前行,温柔有锋芒,善良有力量。
她是那么那么好的一个人。
好到光芒万丈,熠熠生辉,是九州天下再也找不到的绝世珍品。
这么好的一个人,怎会早早死在乱世之中?
商溯蹙了蹙眉,视线落在精致棺木上。
“咦,公主来了。”
“快,让一下,给公主见礼。”
“公主万寿无疆——”
叽叽喳喳的声音再度响起。
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商溯抬起头,看向那位另一个平行时空的相蕴和。
拥挤的鬼魂们彼时已分列两旁,自动让出一条路。
嘈杂的声音慢慢停止,所有鬼魂附身下拜,迎接这座陵墓的真正主人。
虚空之中破开一点幽冷蓝光。
蓝光陡然聚集,幻化成一个小姑娘的模样。
小姑娘不过八九岁,盛装华服,彩带飘飘,尽显帝后掌上明珠的璀璨夺目。
只是因为是早已死过的人,所以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