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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章(102 / 109)

、龚世潼。边葆诚的地位最高,自然以他为主审。

委札一下,边葆诚摒挡进省。一到杭州,先去拜访胡瑞澜,因为他亦是道光二十一年辛丑的进士,跟胡瑞澜是同年。

此人籍隶任丘。任丘边家是海内大族,边葆诚的祖先有个边大绶,明朝末年当陕西米脂县令,因为奉令挖过李自成的祖坟而出名。边葆诚常跟人谈起这件事,自道他家的家风,向来不畏强梁。这次被委主持复审,一半因为他是胡瑞澜的同年,比较好说私话;一半亦因为他是个酷吏,不像湖州知府锡光那样“软弱无用”。

相见之下,欢然道故,但边葆诚不免感慨,“垂垂老矣,”他说,“望六之年,依旧是一名风尘俗吏!”

“五品黄堂,亦不能说是风尘俗吏。”胡瑞澜问道,“年兄到任几年了?”

“我是同治四年到任的。”边葆诚说,“十年了!”

“一做十年是太久了一点。我想,这趟差使下来,杨石泉总要保一保年兄。”

意在言外,如能迎合杨昌濬的意旨,自有升官之望。道光二十一年的两榜出身,早就应该戴红顶子,自己连个道员都还没有巴结上,边葆诚当然觉得委屈,现在有此机会,亦当然要好好把握。

因此,边葆诚问说:“我奉委主审此案,茫无头绪,唯有禀承意旨,勉力以赴。”

“不敢当,不敢当!此案纠葛已久,非借重年兄的大才,不能定谳。”胡瑞澜说,“请先休息两天,慢慢看完全案再说。”

“是!”边葆诚又试探着问,“将来总要维持原审吧?”

“不忙、不忙!且等你看完卷宗,见了抚台再说。”

胡瑞澜这样答复,是有他的打算的。这一案是不是维持原判,能不能维持原判,对杨昌濬的前程关系甚大;边葆诚虽是同年,但官职不相统属,想照应他亦是力不从心。杨昌濬希望边葆诚如何处理此案,将来作何酬庸,以及边葆诚是不是听命而行,对杨昌濬有何企求,最好让他们直接去谈,自己不必居间参与,免得将来有一方不如所愿,埋怨到他头上。反正自己这种“悉听尊便”的态度,已足以使杨昌濬见情了。

但不知是为了遮人耳目,还是另有缘故,边葆诚不曾见着杨昌濬。倒是臬司蒯贺荪对他很客气,连日设宴款待,一谈总是两三个时辰。

流火铄金的天气,边葆诚借杭州府大堂开审,左面是嘉兴知县罗子森,右面是候补知县顾德恒、龚世潼,名为“四堂会审”,其实只是边葆诚一个人问话。

杨乃武与小白菜都翻了供,但杨乃武说了一句不聪明的假话,道是葛品莲暴毙之前的八月二十四那天,是差役何春芳与葛毕氏调笑,为葛品莲撞见,因而责打妻子。边葆诚抓住他这句假话,在征得胡瑞澜、蒯贺荪的同意以后,施展辣手,昼夜不分地轮流盘问,只为有了一句假话,杨乃武与小白菜的真话也是假话了。

这有个名目,叫作“熬审”,只对谋反大逆、江洋大盗等强悍的罪犯才用的手段,而竟施之于文弱书生与一个女流,而且还动用了大刑,杨乃武的两条大腿,虽未打断,已成残废。不但夹了杨乃武,还夹了他的妻子,为的是杨詹氏两次京控,被认定是个必须严惩的刁悍泼妇。

胡瑞澜的复奏,是十月初到京的。由于慈禧太后的万寿之期已近,凡是凶杀案之类的不祥刑案,不宜上奏;因而一直到十月十五,方始由军机处奏请裁决。

这天正好召见师傅,一个是翁同龢,署理的刑部侍郎;一个是夏同善,早就接到了杭州的来信,尽知胡瑞澜、边葆诚枉法的实情。所以当慈禧太后问到此案,两人异口同声地答说,此案不宜根据胡瑞澜的复奏定谳。

因此,十月十六日特颁一道上谕:“前因给事中王书瑞奏,浙江余杭县民妇葛毕氏毒毙本夫葛品莲,诬攀已革举人杨乃武,因奸同谋,问官回护瞻徇,请派大员查办。当派胡瑞澜提讯,兹据该侍郎声称:‘反复讯究此案,实属杨乃武因奸起意,伙葛毕氏将伊夫葛品莲毒毙,供证佥同,案无遁饰,按律定拟。’并声明‘此案原拟罪名,查校并无出入’等语。着刑部速议具奏。”

接着,有位言官上奏:“重案讯办,未协舆情,请提交刑部办理。”这位言官的官衔是户科给事中,名字叫作边宝泉,虽为汉军镶红旗人,其实就是边葆诚的族人。

这边宝泉是同治二年的翰林出身。他倒是个有心人,眼见洪杨以后,督抚权重,视朝廷政令如具文,渐成尾大不掉之势,所以一当了御史,专门抨击弄权的封疆大吏。到任不久,就参了权倾一时的直隶总督李鸿章,接着又参江西巡抚刘坤一。这一次发难,明责胡瑞澜,其实笔锋力扫杨昌濬,而暗中又有为他的族人边葆诚开脱的意味在内,文章做得极好。

这篇文章一共分三段,第一段是说流言竟成事实:“此案传闻异辞,已非一日;外间议论,佥谓胡瑞澜与抚臣杨昌濬,平日相好,其办理此案,外示严厉,中存偏袒;于案中紧要关键,并未虚心研讯,势必仍照原定罪名拟结。今胡瑞澜所奏,果与前次传闻无异,是物议必非无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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