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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2 / 2)

周望舒走进这栋房子时,一桌饭菜已为她做好,饭香四溢,菜肴冒着热腾腾的热气,可一眼望过去,她只觉得冷清。

这里哪怕干净整洁得没有一丝尘埃,但就是能让你感觉到已经许久没有人来居住。

“刘秘,”她转头看向一旁的刘胥文,“坐下陪我吃饭。”

“好的周小姐。”估计是经常和陈迟俞一起吃饭,刘秘并没有拘束。

听到“周小姐”这三个字,周望舒笑了笑,“怎么不叫我陈太或者夫人?”

“我问过陈总,二位婚后我该怎么称呼您,陈总说,不管您有没有嫁给他,因为什么嫁给他,您都是周小姐。”

这的确像他说的话。

看起来古板的他,从不古板。

如他所言,不管她有没有嫁给他,因为什么嫁给他,她都是周小姐,都是周望舒本人,独立的个体。

她喜欢‘周小姐’这个称呼。

说起称呼,她难免想起半个小时前,他向别人介绍她为‘爱人’。

他说这只是一个称呼,可对于伴侣的称呼有那么多,妻子、夫人、太太、老婆、对象……他偏偏选‘爱人’。

她垂眸,轻轻地笑。

轻笑片刻,她夹起一筷鱼肉放进嘴里,原本没什么胃口的她,此刻竟觉得这道生煎鲈鱼十分美味。

又夹起一筷放入碗中,她抬眸问刘胥文∶“他有在这里住过吗?”

“陈总在没去上林任命时一直住的这里。”

他这么说,想来,那是住了挺长一段时间。吃完饭后,周望舒确实在这里找到了许多陈迟俞来过的痕迹。

卧室的衣帽间里挂着许多他的西装和家居服,中央的玻璃柜摆放着几十只价值不菲的腕表,可浴室这种私人空间却看不出来有使用痕迹,想来他已经挺久没回来,佣人将所有洗漱用品都换成了新的。整个房屋里的很多物品都换成了新的,健身房器材倒是没换,尽管佣人将器材保养得很好,还是能看出些许磨损。

书房十分整洁有序,却是最有他生活迹象的地方,书架上的书很多都有翻阅痕迹,抽出一本,周望舒还在里面发现一枚书签,是很精致木质镂刻书签,像哪个心思细腻的姑娘精心挑选来送他的。

书桌上摆放着一枚他用过的打火机,她知道他是要抽烟的人,但在一起这么久,她竟还从没见过他抽烟,只在与他接吻时在他口腔里感受到过一丝淡淡的烟味,那是一种介于草木香和尼古丁燃烧后的味道,很独特,很令人着迷。

每一次与他接吻,她都有种被尼古丁浸入神经末梢的感觉,大脑又混沌又清明,伴随某种难以言喻的眩晕。

她拿起这枚打火机,掀开机盖,顿时,房间里响起一声清脆悠长的刚音,一听这声音,她就知道是dupont朗声打火机,她虽然不抽烟,但身边抽烟的人很多,自然而然也就知道了些打火机的品牌。

dupont朗声打火机在一众品牌中,开盖声音是最好听的,辨识度极高,圈子里好多人都喜欢用这牌子的打火机,但不知道是不是滤镜加成,手里这枚dupont打火机的声音是她听过最好听的。

她重新盖上打火机,再掀开,在反复响起的清脆刚音里,她闭上眼,想象陈迟俞坐在这里,薄唇松松咬着一根雪茄,修长食指抵开打火机,指腹滑动齿轮,“嚓”的一声,火光骤然照亮他冷峻的五官,他低眉点雪茄,橙色火焰在他指间跳跃,薄长睫毛投下一片阴影,紧接着,丝丝缕缕的白雾缭绕而上,微遮那双深邃的眼。

忽然,她用力盖住打火机。

睁开眼。

想象戛然而止。

疯了。

这是此刻她心里唯一的想法。

癔症都出来了,可不是疯了。

真他妈够没出息的。

她将打火机放下,转身出了书房。

刘胥文还在客厅等着她,但她没有再同刘胥文去看陈迟俞的其他房产,决定就住这里。

第二天她就利索地搬了进来,但一天是不可能搬完的,接下来的那几天她忙得够呛,既要搬家,又要和婚礼策划团队确定婚礼细节,还要挑选婚服品牌并却确定婚礼宾客名单,微信里消息一会儿不看就有好几十条。

婚礼的地点已经确定,陈迟俞在赤道附近找到了一座很适合举行婚礼的小岛,岛上四季都是夏天,有一处度假胜地可供宾客入住,还有一座极漂亮的教堂。

从南城去那边需要17个小时,得坐飞机再转轮渡,这样的一段行程,几百号人过去,不知道得用上多少架飞机。

不知道是太累,还是在这边让周望舒找回了在陈迟俞身边入睡的感觉,这几个月有些失眠的她最近睡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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