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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节(1 / 3)

“哪方面不满意?”厂长问。

姐弟俩对视,都知道对方对场地很满意,于是初迎问:“您自己能做主吗,手续资料都全吧,啥时候能签合同?”

厂长拍胸脯保证:“我不能做主谁还能做主啊。”

下岗职工都在追着他要补偿,搞得他焦头烂额,他拿到钱还得给职工发买断工龄的钱。

生意上的事情初迎不打算再放方戬帮忙,不让他掺和进来,于是让傅泽帮找了个律师跟着核对各项资料跟办手续,这个律师总给傅泽的建筑公司办业务,能看得出来非常专业。

办完手续拿到各单据跟土地使用证明等,初迎很兴奋地说:“钱花出去我就放心,不用担心通货膨胀,这个场地也够大,卖车也够用,我们好好鼓捣手里的修车厂,这个也能开起来。”

她给初贰画大饼:“咱们就一步步稳扎稳打地走,等以后这块地值钱了,咱俩都是大款。”

初贰对初迎比对自己更有信心,说:“行,我就跟着你。”

初迎买了个保险箱,把这些重要文件都放进去保存。

第二块场地准备完毕。

——

这天下午,方戬跟助理检察官在接待厅跟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见面,会见结束,对方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递过来,说:“方检,有些情况不方便当面说明,更多的证据装在信封里,能够证明我的当事人没有犯罪行为。”

方戬瞄了信封一眼,对助理检查官说:“打开。”

助理检查官刚要伸手,对方伸手按在信封上:“重要证据,方检先看。”

他又把信封往方戬旁边推:“方检察官,这是重要证据,请你一定拿走亲自看。”

方戬看了律师一眼,把信封拿起来,对方见状神色一松,可下一秒方戬就麻利地把信封打开,里面全是百元大钞,目测有一万元。

他目光犀利,把信封推回去,义正词严地说:“律师同志,你也是公职人员,不能知法犯法,应当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律师也是见惯大场面的人,强做镇定,说:“抱歉,方检察官,我拿错了,拿错了,不是这个信封,等我换一个。”

他赶紧把信封拿回去塞汇包里,又在里面假装翻找,然后顺口胡编说拿错了信封,重要证据等下次会见补上。

律师走后,方戬跟助理检察官马上向督察部汇报情况,督察部主任了解情况后做了记录。

张检察官跟他开玩笑:“踢到铁板了吧,方检媳妇有的是钱,还想向方检行贿,真是门都没有。”

检察长还在会议上表扬他,说:“我们工作的一部分就是要跟行贿人员斗智斗勇,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恪守法律红线,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受贿行为。”

一间门窗都关得严实的房间,律师在跟当事人对话。

律师:“只要想送钱怎么着都能送出去,他不收你就把钱送给她媳妇,妇女没有那么高的警惕性,只要他媳妇收了钱,他长一百张嘴都说不清楚,到那时候咱们再去找他,他肯定不能起诉你。”

当事人最近正焦头烂额,就想着贿赂检察官免于刑罚,觉得律师指给他一条光明大道。

两人之后。

当事人:“我看咱这钱送不出去了,方戬他媳妇特别有钱,开吉普,拿大哥大,就她拿那个包,进口包,都得万八千的,我看她那样儿看不上这一两万块钱,要不咱们多给点。”

律师:“他媳妇那么有钱,啥样包这么贵啊,她哪用的起,钱哪来的,嗬,不会是假正经,嫌咱给的少吧,要不就是他媳妇背着他收钱,要是这样那就更好说了,我去查查。”

又过了两天。

律师:“不用想了,方戬媳妇做买卖的,钱都是她自己挣的。”

当事人:“妇女做买卖能挣那么多,都是干净的钱?是不是把方戬当靠山,靠拉关系挣来的。”

律师:“你能想到,我能想不到?他媳妇的钱都是做各种买卖挣的,方戬谨慎得很,哪个检察官的媳妇都不如他媳妇有钱,他早就在检察院督察部有备案,她媳妇挣得花的每一笔大钱都有备案,跟账本似的,检察院都找不出来纰漏我们更不用想,谁都不用想搞他。”

当事人:“……真想不到还有这样人。”

——

上午刚到修车厂里,初迎就接到周安电话,她听起来还挺急说:“咱们对面原先不是卖喇叭裤的吗,那家不干了,现在换了摊主,也改成卖西服了,也是潇洒牌,他们是昨天我们下班把货运过来吧,今天早上一大早就贴上了潇洒牌的招牌,早上我们挺忙就没联系你,现在可有点空就给你打电话。

他们就是眼红我们生意好,故意跟我们卖一样的货,但总不能把店开在我们对面。”

这种事并不奇怪,初迎早就预料到可能会有这种情况,自从第一次参加展销会上了京城日报后,宣传效果极好,那时起就有批发商跟散客慕名而来。

口口相传,到批发市场专门来买潇洒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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